1.各学院设置专门的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对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进行心理咨询专业培训,强调保密原则。
2.心理咨询值班教师对来访者做详细咨询记录,对有严重与较严重心理问题的来访者向所在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反馈,以便跟踪收集信息。
3.对新生心理普测中显示有自杀倾向和严重心理问题的学生向所在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反馈,以便跟踪收集信息。
4.各学院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发现不良情况要及时上报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以维护本院学生心理健康。
5.建立危机事件及时反馈制度,设立专门的心理咨询电话,方便学生求助;心理健康教育辅导员对可能或即将发生的危机事件,及时上报大学生心理健康中心,避免恶性事件的发生。
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
2009年7月制订
2025年12月修订
